奠基理学的泰山三先生 (三)忧乐胡瑗
发布日期:2017-06-27 04:09 浏览次数:

位于浙江湖州市7公里的南郊道场乡青山坞胡峰基山的幽谷处,长眠着泰山三先生之一的胡瑗。胡瑗墓始建于宋嘉祐五年(1060),元代中期被毁,后复建于胡峰基山(曾称何山)向阳坡上,山前有溪,南对照山,西侧为章家山,东部平旷,北与道场山相联。经历代重修,现墓呈圆形,高约3米,直径约5米, 后侧有圈形回龙墙,墓道长约200米。墓碑书“安定文昭胡公之墓”八个大字,已断失。原置有墓屋、祠祀,均已倾圮,不复存在。这里三面环山,松木葱葱,景色幽雅。苏轼有诗云:“道场山顶何山麓,上彻云峰下幽谷。”何山幽谷即指此处。

胡瑗(993~1059),字翼之,北宋学者,理学先驱、思想家和教育家。泰州海陵(今江苏泰州如皋市南乡胡家庄)人,生于官宦家庭,因祖上世居陕西路(今陕西子长县)安定堡,世称安定先生。其家族世代显赫,始祖胡遵为晋车骑将军,后裔中曾出过两位皇后和太后,另有三公九卿及将军、太守10余人。祖父胡修己任泰州司寇参军时,举家随迁海陵。其父胡讷任宁海军节度推官时,因俸禄微薄,竟步入“家贫无以自给”的境地。

胡瑗自幼聪颖好学,7岁善书文,13岁通五经,被左右乡邻视为奇才。胡瑗读书勤奋,好学上进,且志向远大,常以圣贤自任,但因家境衰微,早年并未受过良好教育。青年往泰山求学时,“攻苦食淡,终夜不寝,一坐十年不归”(《宋元学案·安定学案》),为以后从事教育事业奠定坚实基础。明代汪子卿撰《泰山志·卷之二·圣贤》亦载:胡瑗“与孙明复、石守道讲学泰山,攻苦食淡,终夜不寝,十年不归。得家问,见有‘平安’二字,即投之涧中,不复展读。今人名其投书处为‘投书涧’云。”

关于胡瑗求学泰山一事,《宋元学案·安定学案》和《泰山志》记载均采用了胡瑗之孙胡涤的独家之说。泰山文化学者周郢在《泰山志校证》一书中引陈植锷《胡瑗、孙复、石介同读泰山辩》一文云:孙复到泰山尚不过半载,胡瑗便于景祐三年(1036)入仕,而在此之前,其一直以“经术教授吴中”(《宋史·胡瑗传》)。足见胡瑗布衣时与孙、石同学泰山十年不归云云,实无此事。这一结论在胡鸣盛主编的《安定先生年谱》一书中也得到了佐证。但泰山学者李继生先生通过考证元、明、清三代《孙氏家谱》及明代《胡定安定公碑》、民国《五贤祠碑记》(范明枢撰文)等相关记述胡瑗的资料,认为胡瑗确曾短暂治学泰山,因与孙复学术观点分歧而离去,以致“复恶胡瑗为人,在太学常相避”(《续资治通鉴》第五十七卷)。此说虽系一家之言,但似乎不无道理。鄙见以为胡瑗与泰山绝不会无缘无故,毫无瓜葛,不然的话,源远流长的“泰山三先生”之说和“五贤祠”遗址就失去了史实支持和存在理由,且胡瑗之孙胡涤以及后世学者范明枢等人均系治学严谨之辈,不可能捕风捉影,妄自杜撰。史实究竟如何,尚待进一步考证。

尽管胡瑗年轻时学习刻苦用功,经纶满腹,但却应试7次均未考中,40岁时放弃科举念想,返回泰州城,在华佗庙旁经武祠(今泰州中学民营初中部)办起了一所书院(私塾),并以祖籍安定立名,称作“安定书院”

景祐元年(1034),42岁的胡瑗开始到苏州一带设学讲授儒家经术。时值范仲淹因反对宋仁宗废黜郭皇后被贬该地任知事,翌年范在南园开办郡学后,聘请满腹经纶的胡瑗为首任教席,并送自己的长子范纯佑拜其为师。到任后,他即制订了一套严格的校规。由于范公子能带头遵守,故其他出身豪门的学生无一胆敢肆意践踏。在范知州的鼎力支持下,郡学很快就成为各地学府的楷模。

  景祐三年(1036),宋廷“更定雅乐,诏求知音者。范仲淹荐瑗,白衣对崇政殿。与镇东节度推官阮逸同校钟律,分造钟磬各一虡。以一黍之广为分,以制尺,律径三分四厘六毫四丝,围十分三厘九毫三丝。又以大黍累尺,小黍实龠。丁度以为非古制,罢之。授瑗试秘书省校书郎。”(《宋史·胡瑗传》)其间,他合乎古礼的文雅举止深得朝中要人的赞赏。康定元年(1040)七月随镇守延州(今陕西延安市)的范仲淹到陕西,被荐为丹州(今宜川县)军事推官。此间撰《武学规矩》一书,提倡国家大兴武学,以抵御外部侵略。

庆历元年(1041),胡瑗调密州(今山东诸城市)任观察推官时,因父亲去世辞官回家奔丧;翌年复出,改任保宁(今浙江金华市)节度推官。不久应湖州[1]太守滕宗谅之邀,胡瑗到当地的州学任主讲教授,以致“四方之士云集受业”。其间提出了“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教化之所本者在学校”的至理名言,并创立了卓有成效的“苏湖教法”。《宋史·胡瑗传》载:“瑗教人有法,科条纤悉备具,以身先之。虽盛夏必公服坐堂上,严师弟子之礼。视诸生如其弟子,诸生亦信爱如其父兄。从之游者常数百人。”庆历四年(1044),范仲淹推行新政,并效法湖州的办学经验兴办了一所太学。“庆历中,兴太学,下湖州取其法,著为令。”(《宋史·胡瑗传》)胡瑗执教湖州的经历,在《续资治通鉴》第五十六卷记载较为翔实:“始,瑗以保宁节度推官教授湖州,科条纤悉备具,以身先之,虽盛暑必公服坐堂上。严师弟子之礼,视诸生如其子弟,诸生亦亲爱如其父兄,从游者常数百人。庆历中,兴太学,下湖州取其法,著为令。”

皇祐二年(1050)十一月,朝廷再次更定雅乐,仍诏胡瑗与阮逸进京主持,并得到了司马光和范景仁的支持,此间两人合作撰就《皇祐新乐图记》三卷。“岁余,授光禄寺丞、国子监直讲。乐成,迁大理寺丞,赐绯衣银鱼。瑗既居太学,其徒甚众,太学至不能容,取旁官舍处之。礼部所得士,瑗弟子十常居四五,随材高下,喜自修饬,衣服容之,往往相类,人遇之虽不识,皆知其瑗弟子也。嘉祐初,擢太子中允、天章阁侍讲,仍治太学。既而疾不能朝,以太常博士致仕,归老于家。诸生与朝士祖饯东门外,时以为荣。既卒,诏赙其家。”(《宋史·胡瑗传》)嘉祐四年(1059)胡瑗病逝,享年67岁,朝廷追谥“文昭”,当朝重臣范仲淹则尊之为“孔孟衣钵,苏湖领袖”。后起学秀王安石誉之为“天下豪杰魁”、文学大家苏东坡曾写下过赞颂他的诗句“所以苏湖士,至今怀令古”。而《续资治通鉴》第五十七卷对胡瑗之逝的记述更为详尽:“太子中允、天章阁侍讲、管句太学胡瑗,病不能朝,戊申(1059年正月十三日),授太常博士,致仕,归海陵,诸生与朝士祖饯东门外,时以为荣。及卒,诏赙其家。集贤校理钱公辅,率太学诸生百余人即修舍为位哭,又自陈师丧,给假二日。”这一记载突出了胡瑗病退及其逝世所产生的重大影响,由此可见他当时在朝野享有的崇高学术地位。

胡瑗一生著作颇丰,可惜大部散佚,传世很少,且多为门人记录整理而成。现存经学著作有《周易口义》十二卷、《洪范口义》三卷、《尚书释音》,音乐著作有《皇佑新乐图记》三卷(与阮逸合撰),军事著作《武学规矩》等。其中《周易口义》《洪范口义》均入《四库全书》。《论语说》《春秋口义》等皆轶。

胡瑗是宋初著名的思想家。他精通儒家经术,以“圣贤自期许”,讲“明体达用之学”,认为儒家的纲常名教是万世不变的“体”,而儒家的诗书典籍则是垂法后世的“文”;把体、文付诸实际,可以“润泽斯民,归于皇极”,达到民安国治、维护封建统治的目的。他的“明体达用之学”,对宋代理学有较大影响。胡瑗讲学分经义、治事二斋,治事包括讲武、水利、算术、历法等,表现了重视经世治用的特点。他的学术思想内涵丰富,主要根源于《周易》一书。易学为讲天人之道、讲万物变易法则的学问。胡瑗的《周易口义》是他的学生倪天隐根据先生口述整理而成,其特点是大胆疑经,自立新解。据统计,胡瑗仅在《周易口义》一书中,疑经的地方就有10多处;在《洪范口义》中,也纠正了许多不合理的注解。据《宋元学案》记载,胡瑗“日升堂讲《易》,音韵高朗,旨意明白,众皆大服”。丁宝书在《安定言行录》中引用胡瑗学生王得臣的话说:胡瑗为国子直讲,“朝廷命主太学,时千余士,日讲《易》,予执经在诸生列,先生每引当世之事明之。”毫无疑问,胡瑗是宋初易学的权威,是一位开源发蒙、鼓动风气的人物,也是宋代义理易学的创立者。清人全祖望亦在《宋元学案》中追根溯源地说:“宋世学术之盛,安定、泰山为之先河。”胡瑗还一贯坚持安民之道的民本思想,既求贤用贤,又养民教民。他认为君王无论多么强势圣明,若无贤臣辅佐,则“倡而无知,令而无从”,虽有仁义爱民的欲望,亦无法施行仁政于天下。因此胡瑗说“天下之广,生灵之众,一贤不可独治,故必群贤并进于朝廷,则可大行其道。”广纳天下群贤,一可佐君施行仁政,二可辅君增广视听,三可致君无为而治。尤其是胡瑗在《周易口义》中“论民本”时说:“不以一己为忧乐,所忧者天下,所乐者天下。”这与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其实是一致的。

胡瑗是宋初著名的教育家。他在生前几十年的教学实践中,集教学理论、实践和改革于一身,开创了宋代理学先河。胡瑗毕生从事教育,先后在泰州、苏州、湖州和京师太学执教三十年左右,受教育者不下数千人,对教育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胡瑗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颇具特色和首创精神,不愧为一代宗师。他的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成就,经受了数百年的历史检验,依然熠熠生辉。胡瑗的教育思想,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其一,注重教育目的,培养经世人才。胡瑗在《松滋县学记》中,开宗明义地揭示了人才、教化、学校之间的内在联系:“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教化之所本者在学校。”他从“致天下之治”的政治目的出发,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一是为什么要重视教育。胡瑗认为,治理好国家关键在人才,人才要通过教育培养。二是如何办好教育。他认为,教育要“师儒”,就是以孔孟之道从事教育事业;要“有教无类”,普及教育于平民;地方行政长官要重视教育,带头兴办学校。在封建社会中,人民处于弱势地位,封建政权内部的监督机制有名无实,各级官吏的政治道德、文化素质对于吏治的好坏、人民负担的轻重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培养道德高尚的经世人才,对封建社会的长治久安有着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二,力纠社会时弊,坚持体用为本。北宋初期,教化不兴,风尚低俗,当时的科举制度崇尚声律浮华,以诗赋取土,社会上普遍存在着“苟趋禄利”、轻“教化”、重“取土”的风气,且各地又没有建立学校。为了培养真正合格的致治之才,胡瑗认为必须建立“敦尚行实”的学校,这种“立学教人”的主张在当时是有进步意义的。在宋仁宗明道、宝元时期,为了纠正取士不以“体用为本”、只讲究诗词歌赋的时弊,主张以培养通经致用的人才作为教育的根本目的。很清楚,“体”是指君臣父子、仁义礼乐,是封建社会的基本道德标准;“用”是指运用这个基本道德标准治理国家。也就是说,教育不能只是为了科举考试,获取功名,而是培养出既精通儒学经典,又能在实践中运用的人才。胡瑗为贯彻“明体达用”思想,作出巨大努力并取得成功,开创了宋代理学先河。同时他又将“明体达用”的思想渗透于教育改革之中,成为他从事教育改革和实践的理论基础。

其三,首创分科教学,造就专业人才。胡瑗为了贯彻“明体达用”的教育思想,在中国教育史上首先创立了分斋教学的制度。他设立经义和治事二斋,依据学生的才能、兴趣志向施教。经义主要学习六经;治事又分为治民、讲武、堰水(水利)和历算等科。凡入治事斋的学生每人选一个主科,同时加选一个副科。另外还附设小学。这种大胆尝试,既使学生能领悟圣人经典义理,又能学到实际应用的本领,胜任行政、军事、水利等专门性工作。实践证明,这种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是非常有效和成功的,培养了一批学有专长的人才。如长于经义之学的孙觉、朱临、倪天隐等,长于政事的范纯仁(范仲淹次子,官至宰相)、钱公辅等,长于文艺的钱藻、腾元发等,长于军事的苗授、卢秉等,还有长于水利的刘彝等人,均是这种教育模式的胜出者。

其四,推广普及教育,主张州县办学。面对宋初“轻教育”学风不正的状况,胡瑗运用历史对比的方法,着重阐述了“师儒”和“兴校”的重要性。他说:“学校之兴莫过于三代,而三代之兴莫过于周。大司徒以六德、六行六艺教万民而宾兴之。纠其有言异者诛,行异者禁。其所言者皆法言,所行者皆德行。”当时宋代官学有两种:一是中央官学,二是地方官学(即州县二学)。庆历四年(1044),在第一次兴学运动之前,中央官学生员很少,绝大多数为官宦子弟;地方官学,只有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宋真宗准允曲阜先圣庙立学,并赐额“应天府书院”,是为州县办学之始,余则寥若晨星。于是胡瑗大声疾呼“弘教化而致之民者在郡邑之任”,不仅是对地方行政官员的强烈呼吁,也是对宋朝统治者的忠告。  胡瑗主张“广设庠序之教”,大兴地方官学,它不仅可以使人才“继踵而出”,更为重要的可以“正以民心”,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以达到太平盛世之目的。故庆历四年四月,宋仁宗采纳范仲淹的建议,开天章阁,与大臣们讨论扶危振兴之良策,慨然下诏全国,要求各州县都要兴办学校。这与他一贯倡导的“以仁义礼乐为学”、“致天下之治”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其五,严规言传立教,探索办学新路。胡瑗在苏、湖执教的二十年间,亲手制订了一系列教育规章制度。如学校作息规定:一般上午讲解经义,课后复读500遍;下午讲解历史,复读100遍;晚上讲解子书,复读300遍。他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注意言传身教,并规定师生之间的礼节,自己常常“以身先之”,盛夏之季,他也公服端坐堂上,决不稍懈。有一次,学生徐积初次见胡瑗,头稍稍有些偏了,他就直呼“头容直”。这使徐积从中受到教育,时刻警示自己不仅要仪态端庄,更应该注意自己的心也要正直。同时,他又十分关心学生的生活,如学生安涛患了痼疾,他慈父般地给予关照,学生非常感动,说先生之爱如同冬天的太阳。在规章明、要求严的情况下,胡瑗的弟子皆“衣冠容止,往往相类”,外人一看就知道是胡瑗的弟子。据统计,他的学生有1700多名。胡氏这种独特的学风与校风,先施于苏湖,后行于太学,并使此规章制度经皇上批准,在全国推广,可见其影响之大,效果之好。他的这套教学规章,与后来南宋朱熹所订的《白鹿洞学规》前后辉映,同是中国古代教育史上的重要文献。

其六,注意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胡瑗本身就是造诣极深的音乐家,所以十分重视学子的全面发展。胡瑗强调学生要有一个强壮的身体,经常教导学生吃饱饭以后不要立即伏案读书,这样做将有害于身体健康。他要求学生适当参加体育锻炼,平时要学会“射箭”、“投壶”和其他各项游乐活动。在重视德育、智育的前提下,他也注重音乐教育,注意用音乐来陶冶学生的精神情操,如在各种考试之后,他常与学生们会于“肯善堂”歌诗奏乐,至夜始散。平时,诸斋亦常有弦歌声达于户外,致使路人生奇,驻足倾听。胡瑗提倡体、美、乐教育,这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堪称一大开拓创新。

其七,提倡开门办学,注重社会实践。胡瑗在教学中除重视书本教育外,同时还组织学生到野外、到各地游历名山大川,并把此项活动列入教程之中,做到让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统一。他认为:“学者只守一乡,则滞于一曲,隘吝卑陋。必游四方,尽见人情物态,南北风俗,山川气象,以广其闻见,则有益于学者矣。”故他曾亲率诸弟子自湖州游关中,上至陕西潼关关门,回顾黄河抱潼关,委蛇汹涌,而太华、中条环拥其前,一览数千里,形势雄张。他慨然道:“此可以言山川矣。学者其可不见之哉!”由此证明胡瑗反对闭户读书,主张接触实际,了解社会,浏览名山大川,以开拓胸襟视野,让书本知识与客观实际相结合,有利于实现他的教育目的——真正培养出“明体达用”的致治之才。同时也一语道破了知识来源于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真谛。

其八,主张太学寄宿,培育群体意识。宋代起初规定太学学生不能住宿,主要因为太学右侧为御书阁,消防工作特别重要,每到夜半时分,宿舍里的灯烛要全部熄灭,实行“火禁”。嘉祐元年(1056),胡瑗与孙复轮流主持太学,他们为了让学生有较多的时间过集体生活,请求有关部门放宽火禁,如发生意外,概由二人负责。此后太学就实行“寄宿制”,每晚由师生轮值,监督火烛,严防火灾。同时规定学生每月放假四次,其余时间皆留校住宿。每日起身、就寝以鸣鼓为号,进出校门必须请假,平时也不准随意会客和离校。这种寄宿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延伸到州、县之学,在今日的学校中还沿袭使用,且日臻完备。

综观胡瑗教育生涯,积累了丰富可行的教育制度和教学经验,为中国的教育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后人不仅可以看到他自强不息、艰苦创业、以苦为乐、终身教育的敬业奉献精神,而且可以看到他勤勉好学、求真务实、力纠时弊、锐意改革的创新勇气。同时,还可以看到他淡泊名利、忧国忧民、躬行力践、诲人不倦的高尚品质。宋代著名思想家朱熹把古代圣贤名流的“嘉言善行”汇集起来,编成《小学》一书,作为儿童读本,其中就详细记录了胡瑗一生的教学活动和事迹,认为可作“百世之法”。南宋书院举起,宋宝庆元年(1226),泰州在胡瑗讲学之处,亦创办了“安定讲堂”。明代学士程敏政断言:“自秦汉以来,师道之立,未有过瑗者。”明嘉靖九年(1530),世宗正式以胡瑗从祀,尊称为“先儒胡子”。泰州亦在“安定讲堂”之地建胡公祠,纪念胡瑗先贤,清乾隆五年(1740)改称“胡公书院”。嘉庆二年(1797),胡公祠移至泰州岳墩南麓,现存祠三间,列为泰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清初学者黄宗羲直接继承了胡瑗“明体达用”的衣钵,开创学贵践履的经世致用新学风,其实质就是胡瑗倡导的“实学论”。

[1] 原江苏省苏州市吴县, 1995年6月撤销,建立吴县市(县级),2001年2月28日撤销吴县市,原吴县市辖区分设为苏州市吴中区与苏州市相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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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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