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6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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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档案馆,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档案馆《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档案馆牵头组织本辖区2025年度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推荐工作。
2.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审查已完成立项、验收程序的档案科技项目成果。每项成果须提供《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见附件)及成果材料,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科技项目立项证明、工作报告、研究报告、验收证明、查新报告、推广应用证明等。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推荐书》须与成果材料合并装订成册,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2月21日前寄送至市档案馆宣传教育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档案馆宣传教育科邮箱。同一推荐单位的所有成果材料应同时报送。
《推荐书》电子版可在泰安档案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联 系 人:高松 0538-6991539
邮寄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3号,市政大楼B1032
邮政编码:271000
电子邮箱:tadagxjk@163.com
泰安市档案馆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