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6 09:19 浏览次数:

县市区档案馆,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档案馆《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档案馆牵头组织本辖区2025年度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推荐工作

2.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审查已完成立项、验收程序的档案科技项目成果。每项成果须提供《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见附件)及成果材料,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科技项目立项证明、工作报告、研究报告、验收证明、查新报告、推广应用证明等。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推荐书》须与成果材料合并装订成册,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2月21日前寄送至档案馆宣传教育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档案馆宣传教育科邮箱。同一推荐单位的所有成果材料应同时报送。

《推荐书》电子版可在泰安档案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人:高松 0538-6991539

邮寄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3号,市政大楼B1032

邮政编码:271000

电子邮箱:tadagxjk@163.com

 

附件: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推荐书.docx

 

 

泰安市档案馆 

2025年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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